根據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2022年度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指南》,2022年博士後引進項目、派出項目、學術交流項目、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等6個項目已開始申報🧙。現將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 引進項目
(一)項目內容
“引進項目”資助在國(境)外獲得博士學位的優秀博士(包括中國籍和外籍)在國內博士後設站單位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資助經費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博士後設站單位共同承擔。其中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資助每人每年20萬元人民幣,博士後設站單位配套資助每人每年10萬元人民幣,用於在華從事博士後研究期間個人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來華往返國際旅費等。
2022年繼續開展與有關省(市)聯合資助引進項目,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022年引進項目資助500人以內。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符合下列全部申請條件👩🏻🎨: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須為近3年內在國(境)外獲得博士學位的中國籍留學博士或外籍博士(申請人不能為中外合作辦學博士)😸。
3.申請人一般應為在國內沒有博士後工作經歷人員或新近進站人員。新近進站人員在國內的累計博士後在站時間應未滿6個月(截止本人申請材料網上提交之日)🧔🏽♀️。
4.申請人博士畢業學校應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學位所屬學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當年度最新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學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為參考)👵🏿。
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申請人🖖🏼😮,條件可放寬至博士畢業學校為本國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據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合作框架,在德國獲得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或外籍博士,如獲得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正式推薦可申請本項目,不受學校或專業排名限製(聯系方式: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駐北京辦事處🚮,何宏博士,010-65907866,hehong@helmholtz.cn)🤜🏼。
5.申請人自主聯系國內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或工作站,並獲得博士後設站單位正式推薦🤸。
6.申請人能夠保證在華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不少於20個月。
7.申請人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8.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聽、說、讀、寫能力。
9.國內在職人員不能申報本項目。申請人受本項目資助期間須全職在設站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
10.申請人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三)申報時間
2月10日-9月30日
(四)申報及遴選
1.個人申請
申請人在申報時間內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進入中國博士後網上辦公系統,在“國(境)外交流項目”中選擇“引進項目”進行申報🫴🏽,並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2.博士後設站單位審核、推薦
設站單位須在項目每批次申報截止日期前,完成網上全部申請和證明材料的審核提交。
3.遴選方式
(1)直接資助
對博士畢業學校為世界排名前30名高校(申報系統中已列出)的申請人🛖🧏🏻♂️,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先到先得🛗、直接資助”的遴選方式。直接資助名額150人(其中留學回國博士100人🚖、外籍博士50人),資助名額用完即止。
(2)遴選資助
對未獲得直接資助以及符合申請條件的其他申請人👨🏻🦽,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將分兩批組織專家評審🐈。第一批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15日🏍,第二批申報截止日期為9月30日❓。獲選結果擬於5月🫶🏽、10月公布。遴選資助名額不少於150人👼🏻。
(3)省(市)聯合資助
2022年繼續開展與有關省(市)聯合資助引進項目🤵♀️,其申報和評審工作由各省(市)具體負責組織,各省(市)擬獲選人員名單須在9月20日前報送至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獲選結果擬於10月公布⚆。
二🐨、 派出項目
(一)項目內容
“派出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應屆博士畢業生到國(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的優勢學科領域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資助獲選人員每人30萬元人民幣,主要用於支付其在國(境)外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往返旅費等🧑🏿🎄🧎🏻♂️➡️。
2022年派出項目計劃資助80人以內👋。
(二)申請條件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應屆博士畢業生。其中,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申報須經所在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在職身份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還須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未進站的2022年應屆博士畢業生可先行申報,獲選後再辦理博士後進站手續。
3.申請人自主聯系國(境)外高校🌒👩🏽⚖️、科研機構或企業🧑🏻🍳👮🏼,並獲得正式邀請。國(境)外接收單位應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當年度最新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學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為參考)、國際一流研究機構或企業。如國(境)外高校不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之內👩🏽🦰,但申報學科在國際上屬優勢學科,須由國內派出單位另附說明。
4.國(境)外接收單位邀請函寫明申請人基本信息、工作時間和期限、主要研究內容、給予資助金額🧚🏼。
5.申請人應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6.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英語或赴外工作國語言的聽👆🏻、說、讀、寫能力。
7.專業領域🫵🏽。優先考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重點領域。
8.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9.獲選人員派出時間計入博士後在站時間,其在國(境)外從事博士後研究時間須不少於12個月,在國內派出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時間須不少於6個月🐉,博士後在站時間累計不少於24個月,最長不超過6年。
(三)申報時間
2月10日-4月15日
(四)申報和遴選
1.個人申請
申請人在申報時間內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進入中國博士後網上辦公系統🙋🏽,在“國(境)外交流項目”中選擇“派出項目”進行申報,並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2.博士後設站單位審核𓀌、推薦
設站單位須在4月15日前,完成網上全部申請和證明材料的審核提交。
3.遴選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組織專家評審,獲選結果擬於5月下旬公布🦡。
三⚡️、 學術交流項目
(一)項目內容
“學術交流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赴國(境)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資助經費為每人2萬元,主要用於赴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交通費、食宿費、會議費等。
2022年學術交流項目計劃資助80人以內。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
2.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英語(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所需語言)聽、說、讀、寫能力🧔。
3.擬參加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須為本領域內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和一定規模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召集方為專業的行業協會👰🏼♂️,或者由國際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發起的多邊國際學術會議🛸。
4.已經向擬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投稿🌳👨🏿🌾、為論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後合作導師為第一作者,博士後本人為第二作者)🌽🍡,並已收到將在會議上宣讀論文的正式書面錄用通知。
5.在本站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期間未獲得過此項資助。
6.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已包含專門的國際學術交流經費🧑🏻💼♻,獲選人員不能申報本項目。
7.入選“派出項目”、“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在國(境)外工作期間不能申報本項目💏。
8.參加的國際學術會議召開日期應在本年度(參會日期先於獲選日期的,可先參會,資助經費撥付後報銷)💃🏽。
(三)申報時間
2月10日-9月30日
(四)申報及遴選
1.個人申請
申請人在申報時間內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進入中國博士後網上辦公系統,在“國(境)外交流項目”中選擇“學術交流項目”進行申報👨🏿🚀,並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2.博士後設站單位審核、推薦
設站單位須在9月30日前💃🧔🏻,完成網上全部申請和證明材料的審核提交🙍🏻。
3.遴選方式
(1)直接資助
參加申報系統中《重要國際學術會議目錄》所列會議,且受邀做口頭報告的申請人,經設站單位審核推薦🏋🏼,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復核通過後⏪,予以直接資助🦻🏻,先到先得,資助名額用完即止。設站單位可登錄中國博士後網上辦公系統,在“國(境)外交流項目”欄目下“學術交流項目”中查詢本單位申請人獲選情況。
(2)遴選
對未獲得直接資助的申請人🧖♀️,采取“隨時申報🏃🏻➡️、擇優遴選”的方式👷♀️。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擬於10月公布獲選結果。
鼓勵有關地區和設站單位對參加國際頂級學術會議或學術成績特別突出的博士後研究人員給予配套資助💲。
四、 香江學者計劃
(一)項目內容
“香江學者計劃”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和香港學者協會聯合實施,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幣和43.92萬元港幣(約合36萬元人民幣),主要用於支付獲選人員在港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保險及往返旅費等🚦。
2022年“香江學者計劃”計劃資助50人👨🏿🎓。
(二)申請條件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未進站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和在職教學、科研人員(一般應博士畢業3年以內)。
3. 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申報須經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未進站的申請人需依托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設站單位申報,可先行申報,獲選後再辦理博士後進站手續。在職身份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還須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
4.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5.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
6.能全職在港工作2年。
7.專業領域⏲:基礎研究👩🏽✈️、生物醫學👇🏼🦽、信息技術、農業、新能源、新材料、先進製造、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
8.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三)申報時間
2月10日—4月15日
(四)申報及遴選
1.公布崗位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公布本年度“香江學者計劃”在港博士後研究崗位,崗位信息隨申報指南發布。在“中國博士後網站”和申報系統中均可查閱。
2.個人申請
申請人在申報時間內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進入中國博士後網上辦公系統,在“國(境)外交流項目”中選擇“香江學者計劃”進行申報。申報時須查看申報崗位詳情,並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3.博士後設站單位審核📲、推薦
設站單位須在4月15日前🐚,完成網上全部申請和證明材料的審核。
4.內地與香港組織遴選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組織第一輪專家評審,確定不超過100名候選人🎨;港方對候選人進行第二輪專家評審並確定不超過50名獲選人員🤚🏽。
申請人和設站單位可於5月下旬登錄申報系統查詢第一輪專家評審結果,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擬於7月對最終評審結果進行核準並印發獲選通知。
五、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一)項目內容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和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聯合實施👵🏽,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澳門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機構,在合作導師的指導下,在澳門優勢專業領域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幣和42萬元澳門幣(約合36萬元人民幣),主要用於獲選人員在澳門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社會保險以及往返旅費等。
澳門培養單位協助提供自費的醫療服務計劃,視情況提供學校宿舍(住宿費自理)。合作導師負責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開支(如消耗品、實驗儀器🔊、出差費用、出席國際會議經費等)。
2022年“澳門青年學者計劃”計劃資助25人。
(二)申請條件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未進站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和在職教學、科研人員(一般應博士畢業3年以內)✹。
3.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申報須經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未進站的申請人需依托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設站單位申報,可先行申報🧛🏿♂️,獲選後再辦理博士後進站手續🧍🏻♀️。在職身份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還須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
4.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5.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
6.能全職在澳門工作2年。
7.專業領域:中醫藥(生物醫學、臨床生物學、生物訊息學、中藥學、藥學🔌、化學等)🍜,微電子(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物理學、模擬與混合電路等)👰,月球與行星研究(物理學、應用數學、化學、地質學、天文學🪪、計算機科學和技術、大氣科學👔、空間物理🏃🏻➡️、信息科學和遙感科學等),智慧城市物聯網(智能感知🫳🏼、網絡存儲和傳輸👨🏽🚒、大數據分析和控製☝🏻🪸、智慧能源物聯網、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監控和災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門已具備發展基礎和潛力且具有傑出學術帶頭人的優勢專業領域。
8.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三)申報時間
2月10日—4月15日🧞♀️。
(四)申報及遴選
1.公布崗位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公布本年度“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在澳門博士後研究崗位,崗位信息隨申報指南發布🙊🔕。在“中國博士後網站”和申報系統中均可查閱👩🏿🚀。
2.個人申請
申請人在申報時間內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進入中國博士後網上辦公系統☮️,在“國(境)外交流項目”中選擇“澳門青年學者計劃”進行申報。申報時須查看申報崗位詳情☮️,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3.博士後設站單位審核、推薦
設站單位須在4月15日前,完成網上全部申請和證明材料的審核提交🧚🏽♀️。
4.內地與澳門組織遴選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組織第一輪專家評審,確定不超過50名候選人。候選人在規定時間內與最多2位合作導師對接👂🏻。對接成功後,候選人和合作導師共同撰寫研究方案,並由候選人向澳門項目秘書處遞交申請表和研究方案。澳門科學技術協進會組織項目第二輪專家評審🧚🏽♀️,確定25名擬資助人員。
申請人和設站單位於5月下旬登錄申報系統查詢第一輪專家評審結果🔇👦🏽。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擬於7月對最終評審結果進行核準並印發獲選通知🧿。
六🦘、 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
(一)項目內容
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與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合作實施☁️,每年選派新近獲得博士學位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赴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下屬的研究所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中方資助每人30萬元人民幣🤽🏻,德方按月資助每人1500歐元🍩。資助經費可用於獲選人生活津貼、健康和意外傷害保險和差旅費用。
2022年計劃資助30人。
(二)申請條件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 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未進站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和在職教學科研人員(一般應博士畢業3年以內)。
3. 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申報須經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未進站的申請人需依托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設站單位申報🧷,可先行申報🧔♀️,獲選後再辦理博士後進站手續🚹。在職身份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還須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
4.具備良好的英語或德語能力💬。
5.能保證全職在德國工作至少20個月。
6.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申報要求。
7.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三)申報時間
3月1日—4月30日。
(四)申報及遴選
1.公布崗位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公布本年度“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在德國的博士後研究崗位。崗位信息於3月1日前發布👨🏻🍼,在“中國博士後網站”和申報系統中均可查閱✌🏻。
2.個人申請
申請人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進入中國博士後網上辦公系統🧛♂️,在“國(境)外交流項目”中選擇“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進行申報。申報時須查看申報崗位詳情,並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3.博士後設站單位審核、推薦
設站單位須在4月30日前,完成網上全部申請和證明材料的審核提交。
4.遴選
經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進行資格復核及初選後🚜,由德方組織遴選。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擬於7月公布獲選結果🌛。
七、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派出項目”、“香江學者計劃”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為同期評審,申請人如同時申報上述項目,申報學科須為相同學科,評審時“派出項目”優先參評,“香江學者計劃”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按本人意願排序參評。
(二)未進站的申請人獲選後應按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有關規定辦理博士後進站手續,作為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管理。
(三)“引進項目”獲選人員須在獲選通知印發之日起6個月內進站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派出項目”、“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和“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獲選人員須在獲選通知印發之日起6個月內赴國(境)外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因素無法按期開展研究工作😮💨,需由獲選人員所在設站單位向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報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四)獲選人員按照《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博管辦〔2013〕77號)和《關於印發“香江學者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博管辦〔2011〕92號)中的有關規定管理🏊🏿♂️。“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和“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獲選人員由設站單位參照以上文件進行管理👨🏼💻。
(五)除“學術交流項目”另有規定外,資助經費應全部用於獲選人員的日常生活費用(含工資、獎金、生活補助及國內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等),應由單位承擔的國內社會保險繳納部分不得從資助經費中列支🤴🏼。設站單位不得提取項目管理費♊️👨🏽🍼。
(六)申報時未提交博士學位證書的人員🎻,進站時設站單位應查驗其博士學位證書👩🏻💻。如無學位證書,應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取消其獲選資格,不得辦理進站手續🦁♎️。
(七)如獲選人員放棄資助或退站,設站單位須將剩余經費及時退回撥款賬戶。
(八)獲選人員完成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並按期出站後🌱,可在中國博士後網上辦公系統中獲得《資助證書》。
(九)獲選人員在國內派出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派出單位按照本單位博士後研究人員工資待遇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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